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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暖发布|第一期:室温合格标准是如何规定的?
DATE:2022-11-25 查看次数:530

开栏的话:

"夜寒雪连天,暖帐温炉前。"这是冬季里所有郑州市民共同的心愿。能不能过个暖冬,这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。

今年,郑州新增供热面积957万平方米,总供热面积近1.2亿平方米。全市投入12座热源,目前,9座燃气锅炉房已全部启动。

尽管供热形势十分严峻,但郑州热力更要扛牢肩上的责任。郑州热力集团上线机器人“微信小暖”,在线解答居民的用热问题。

为了您的温暖度冬,即日起,“小暖”再添“发布”技能,为广大热用户提供用热常识科普和用热信息发布,陪您在寒冬中暖出民生温度。

今天推出第一期:《室温合格标准是如何规定的?》

《城镇供热服务》中关于室温合格标准是如何规定的?

答:根据2018年4月1日实施的《城镇供热服务》(GB/T 33833-2017)5.1条规定,在正常天气条件下,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,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、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℃

正常天气条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。

可自主设定、调节室内温度的除外。

已实行热计量计费的热用户按已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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